親人往生完成整個治喪過程後,除了有行政手續需辦理,如果有加保勞保,別忘了也有「勞保喪葬津貼」可以申請。
勞保的「死亡給付」有分兩種,一種是「本人死亡給付」、一種是「家屬死亡給付」。給付的項目則有喪葬津貼、遺屬年金及遺屬津貼。
一、本人死亡給付
往生者有參加勞保,他的家屬可以申請「勞工保險本人死亡給付」。
1.喪葬津貼
按往生者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給付:
(1)由支出殯葬費之人申請,可以領5 個月。
(2)如果沒有家屬,或是家屬不符合申請的規定,幫他出錢辦理後事的人,可以領 10 個月。
2.遺屬津貼
參加勞保2年以上,發給30個月遺屬津貼;參加勞保1~2年,發給20個月遺屬津貼;參加勞保不到1年,發給10個月遺屬津貼。
3.遺屬年金
1.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者(或符合勞保條例第20條第1項規定者):依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,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1.55%計算。
2.被保險人退保,於領取失能年金給付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,或保險年資滿15年,並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第2項各款所定請領老年給付資格,於未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者:依失能年金或老年年金給付標準計算後金額之半數發給。
3.前述計算後之給付金額不足新臺幣3,000元者,按新臺幣3,000元發給。
4.發生職災致死亡者,除發給年金外,另加發10個月職災死亡補償一次金。
遺屬加計:同一順序家屬有 2個 人以上時,每多 1 個人就加發 25%,最多加發 50 %。
如何申請?應備那些文件?
準備好以下的文件,交給投保單位辦理就可以了
- 填寫好「勞工保險本人死亡給付申請書」。
- 死亡證明書、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告判決書
- 有記載被保險人死亡日期的全戶戶籍謄本。(記事的部分不能省略哦)
- 申請人的現住址戶籍謄本。(記事的部分不能省略哦)
- 如果要申請喪葬津貼,應附上出錢辦理後事的證明文件。
- 其他證明文件。
一、家屬死亡給付
有參加勞保的人,當他的父母、配偶或子女過世的時候可以申請「勞工保險家屬死亡給付」。
家屬死亡喪葬津貼給發標準
- 父母、配偶或子女過世:可以領3個月的喪葬津貼。
- 年滿 12 歲的子女過世,可以領2.5 個月的喪葬津貼。
- 未滿 12 歲的子女過世,可以領1.5 個月的喪葬津貼。
如何申請?應備那些文件?
要先到戶政事務所為過世的家人辦理死亡登記,辦理登記時就可以同時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了,如果請其他家人幫忙申請,多準備一份委託書就可以囉。
也可以用自然人憑證登入《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》上網申請,或是填寫好「勞工保險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」,送到勞保局即可。
需要注意的是「本人死亡給付」和「家屬死亡給付」只能選擇其中一種來申請喔!
以上為簡單整理的勞保喪葬津貼給付內容,其他更詳細的問與答可至勞工保險局網站 查看更詳細的說明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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